铁道警察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你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铁路警察学院普通本科、专科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 《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铁道警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和专科招生。
第三条铁道警察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述
第四条学校全称铁路警察学院,英文名为Railway police college。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立高等学校。
第六条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第七条教育层次:本科、专科。
第八条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31号
第三章组织
第九条铁道警察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铁道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铁路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定向原则确定。根据铁路警察学院公安部铁路公安局和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会同有关政策主管部门对学校培养公安专业人才的要求,并考虑到历年的办学条件和学籍等因素, 制定了铁路公安机关和地方公安机关就业省级招生来源计划,全面实施国家“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在铁路公安机关录用公务员的招生计划中,专科招生计划全部为艰苦边远基层单位的就业计划,共100人。
由于公安工作风险大、应急性强、超负荷的特殊性,铁道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女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第五章政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的资格和要求
第十一条报考铁道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当年高考成绩,并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刻苦学习,努力工作,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高中毕业;
16岁以上,22岁以下,未婚;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第十二条报考铁道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有明确的籍贯。学生的籍贯是参加高考时考生的户籍所在地。考生须参加由原籍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组织实施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政审、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政治调查
政审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采访
面试主要从动机、思想意识、思维表达能力、身体状况等方面鉴定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身体检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专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cm及以上,女性160cm及以上。
2.体重:身体质量指数男性在17.3到27.3之间,女性在17.1到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只眼睛的裸眼视力为4.8或以上。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外观:无秃顶,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凸或驼背,膝内翻的股骨内侧髁与膝外翻的胫骨内侧髁之间的距离不超过7cm,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疤痕,面颈部无疤痕,下肢无静脉曲张,无腋臭,无超过15度的常见内斜视,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无明显疤痕。
体能测评
体质测定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跑50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 2.05m,女性≥1.5m;
3.1000米/80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仰卧起坐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四项都要评估。其中,合格学生3人及以上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第六章入学规则
第十三条铁路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第十四条报考铁道警察学院本科公安专业的考生,须达到原籍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本科录取批次已经合并的省份,必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铁道警察学院专科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达到原籍省份专科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五条铁路警察学院根据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本、专科招生的调剂要求,确定调剂比例。志愿按顺序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为100%。
第十六条对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合格并符合铁道警察学院条件的考生,学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专业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确定专业时没有专业等级差异。对于不能满足其全部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
第十七条铁道警察学院在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考生成绩相同的,相同成绩排序规则如下: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比较考生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成绩;工科类依次比较考生的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成绩。
在实施高考“3+3”综合改革的省份,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三个选考科目成绩之和、三个选考科目单科最高分、三个选考科目单科第二高分。
在实行“3+1+2”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数学成绩,语文、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成绩,第一志愿科目,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复选科目单科次高分。
第十八条铁道警察学院在录取时,认可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政策加分。但同一考生有多项政策加分的,只取最高分,加分不得超过20分。学校会根据加分的分数来录取。
第十九条铁路警察学院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和招生细则中对各省有特殊录取要求的是: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达到本年度学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并执行相关省份关于本年度招生的相关规定;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内1:1,按专业志愿”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铁道警察学院公共外语课程及相关专业课程不具备开设非英语语言课程的条件。非英语语言的候选人应谨慎申请。
第七章复审和复查
第二十一条铁道警察学院应当在公安专业学生入学一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资格审查、籍贯、政审、档案审查、体检复试等复试工作。复审合格者,予以学籍注册;不合格的学生将被取消资格。
第八章学校管理和毕业就业
第二十二条铁路警察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对在规定期限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由学校颁发铁道警察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学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凡符合毕业条件、符合人民警察资格条件的铁路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学生,均可参加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统一招录考试。其中,被当地公安机关录用的,原则上应报考当地公安机关的职位;被铁路公安机关录用的,限报考铁路公安机关职位。
统一招警考试、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均为公安专业合格毕业生,被当地公安机关录用的,原则上在原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录用;对在铁路公安就业的,原则上在铁路公安相应事业单位就业;其中,到铁路公安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铁道警察学院2021年学费标准为:本科理工科专业5000元/年,文史类专业和文理类专业均为4400元/年;专科3700元/年。住宿费400元/年。
第二十四条铁道警察学院具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充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铁路警察学院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由学校招生监督领导小组进行全过程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收取任何与招生挂钩的费用,严肃查处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入学资格的行为。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局电话:6066043。
第二十六条联系信息
招生办电话:6066067
办公室电子邮件:tdjgzb@163.com
学校网站:http://www.rpc.edu.cn/
第二十七条原铁道警察学院招生规定与章程不一致的,以章程为准。本章程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铁道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