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办法
1.报名工作按照考生网上录入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
程序进行。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至 11 月 24
日期间,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普
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根据要求和提示,录入报名信息,并保
证各项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在普
通类、艺术类、体育类 3 个科类中任选一类作为本人的报考科
类;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 6 个语种中
任选一种作为本人的外语语种。考生须将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
提交,并保存好网上报名序号。
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要在规定日期前,通过“网上支付”
缴纳高考考试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持网上报名序号
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现
场确认期间,各报考点一律不接收现场补缴费。因本人原因不
能参加考试的,已进行网上支付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3.已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至
11 月 29 日期间,持本人网上报名序号、户口簿和身份证(须
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往届生还须持高中毕业证书,回津考
生还须持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或学历
证明,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
到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
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对本人填报和确认信息的真实
性和准确性负责。
本市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在其学籍所在中学确认报名信
息。本市应届中职学校毕业生在其学籍所在区招办指定的地点
确认报名信息。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在
其户口所在区招办指定的地点确认报名信息。各接收报名的单
位按统一的考生号编制办法赋予考生 14 位考生号(考生号编制
办法见附件 2)。
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交验相
关证件证明,进行电子摄像(图像采集标准见附件 3),考生
电子照片以考生号命名,未进行电子摄像者,一律不得在津参
加高校招生考试。市高招办根据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制成
“2020 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证”(以下简称“考生
证”),考生凭考生证等证件参加高校招生考试。
4.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户籍动迁人
员进津手续须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前办理完毕)。
5.在我市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在履行网上报
名手续后,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至 11 月 29 日期间,持公安局
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到南开区招生
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6.按照教育部规定,被推荐的免试保送生,运动训练、武
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体育单招考生,残障单招考生,职教
师资单招考生也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程序与普通考生相同。
7.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所在中学做
出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中;其他报名考生由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
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
全面鉴定,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由报名单位录入报名系统。
各鉴定单位要对鉴定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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