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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出借车辆人过错”

交通事故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法考归档 最新发布

如何认定“出借车辆人过错”

认定“出借车辆人过错”的条件是:1、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是指出租人出借人怠于审查承租人借用人驾驶资质或者隐瞒或者未告知机动车故障等;2、机动车使用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属于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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