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依法赠与的房子可以要回,前提需要该房产赠予未经过公证、未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存在受赠方侵害赠与方、赠与方近亲属的利益;或者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以上均可通过撤销进行要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产权人依法赠与的房子可以要回,前提需要该房产赠予未经过公证、未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存在受赠方侵害赠与方、赠与方近亲属的利益;或者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以上均可通过撤销进行要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