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小学 初中 高中 语言 会计职称 学历提升 法考 计算机考试 医护考试 建工考试 教育百科
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空麓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空麓网 > 法考 > 法律百科

医疗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百科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法考归档 最新发布

医疗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

在生活中发生医疗事故的情况下,难免会遇到医疗纠纷,

医疗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具体如下: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受害人通过诉讼途径寻求司法救济,首要条件就是符合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直接关系到受害者被侵害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侵害人是否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在不过分造成诉累同时充分保障受害人通过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其合法民事权益的请求的有效期限有着重要意义。

在医疗损害赔偿的案件中,都存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按照我国法律,请求权竞合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请求权的规定,法官在医疗纠纷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允许患者选择更有利于自己的请求权即提起违约之诉或者侵权之诉。

诉讼时效从知道和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由于医患双方掌握知识和信息的不对等性,以及医疗损害后果的潜伏性和隐蔽性。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中,应该从有利于患者的角度出发,尽量不用“应当知道”的推测性标准来计算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八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显然也倾向于以受害人“明确知道”为主要标准,而非“应当知道”为主要标准。

由于医疗行为的特殊性,以及患者掌握医学知识和病况信息的不足,仅以知道“权利被侵害”为起点是不足以切实保护受害人的权利的。因为存在患者发现损害后果时,由于事隔久远而无法确定侵害人,因此也在一定时期内无法起诉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以知道“损害后果”和“因果关系”为起点计算诉讼时效。当然,对“因果关系”的知道只是能确定侵害人为准,而不要求知道详细具体的因果关系分析。因为这种情况应该属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中的特殊情况。

以上就是“医疗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http://www.konglu.com/
本文地址:http://www.konglu.com/sifa/173434.html
免责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医疗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3 成都空麓科技有限公司

ICP备案号:蜀ICP备2023000828号-2